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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简介

创建时间:2013-12-19 00:00

      一、职业简介
      保安是因应工商社会发展下的新兴服务业名称,在中国称为保安,在美国称为“Private Security Industry私人安全公司”。日本称之为“警备会社”。中国古代称为近身士卫,如包青天的展护卫,及代客运送财物的镖局。
      保安是指保卫治安,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从事保卫治安工作的人。在中国古代是一个军名。宋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改延州(治肤施,今陕西延安)永康镇置。治所在今陕西志丹。金大定十一年(1171年)改为县。宋时当延州西北门户,为对西夏交通要道及边防重镇。宝元二年(1039年)夏赵元昊攻宋,在此被狄青打败。宋、夏和好时,又在此设置榷场,进行茶马贸易。
      二、性质分类
* 系统保全
* 数位化影像监控保全
* 消防保全
* 卫星定位保全
* 智慧化网路保全
* 常驻警卫保全
* 现金护送保全
* 人身保全
* 健康照护保全
* 机器人保全
* 黑水国际,战地政要保镳
      三、业务范围
     中国保安行业的传统业务范围主要有门卫、守护、巡逻、营业性文体活动的安全服务、武装押运、道路交通协管、特殊性安全服务、保安器材营销、保安咨询、承接安防工程和建立安防系统、社会性保安服务等。在改革的背景下,大连市的保安服务业已朝着物业小区、中小学、大型活动保卫、停车场看护、海上等新的服务领域延伸,深圳市的保安服务企业也决计参与娱乐场所及网吧等特种行业单位、剧毒爆炸等危险品配送领域、企业事业单位、各类学校、物业小区、金融领域、停车场、保安技防、特种护卫犬、开锁业、商业性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交通协管、废品收购、典当等行业拓展,转变经营理念、拓宽服务领域,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城市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的产业化策略。
      四、质量标准
      依照保安服务合同提供防范性安全服务,维护客户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防止守护目标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损害,有效避免因服务提供方或保安人员责任造成客户经济损失,满足客户单位安全需求。
      1、巡逻服务

(1)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保卫客户安全。①通过巡逻,威慑不法分子,使其打消对客户不法侵害的企图。②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2)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3)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2、门卫服务
(1)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验证、检查,保卫客户安全。①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②根据客户的要求对出入的人员、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损失。③指挥、疏导出入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④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协助客户单位做好接待工作。
       3、守护服务
(1)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保卫客户安全。(2)维护守卫区域的正常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守护范围。(3)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等工作。
       4、押运服务
(1)保安人员采取随财物守卫方式,保护客户的财物运输安全。(2)防止押运财物被盗、被抢或遭受其他不法侵害。(3)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4)对押送财物押送、运输的条件,环境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防止发生挤压,丢失等情况。(5)对押送的财物要进行清点和防止出现差错。
      五、行业发展
      深圳市中国第一家保安公司——蛇口工业区保安服务公司于1984年12月18日在外商的一致要求下挂牌成立,从此拉开了中国保安业发展的序幕。1985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委会议,正式提出了“借鉴国外经验,在大中城市创办保安服务公司”的思路;1988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关于组建保安服务公司的报告》,全国各城市迅速组建了保安公司,使专业化的保安服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对经济建设、增加就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时至2008年,中国已成为举世瞩目的“保安大国”,保安业的产值和从业人员规模都达到了空前的地步,仅在公安、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保安服务企业就达2500多家,从业人数达110多万人;从事技术防范的保安服务企业达1万多家,从业人数达20多万人;未纳入管理体系的保安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更是不计其数。保安服务产业中出现了不少亟需加以规范的问题,如大量非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组织及其保安人员未能纳入公安机关的管理;保安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违法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保安员缺乏培训,在服务过程中常因服务不规范而引发矛盾,甚至形成诉讼或者酿成刑事案件;保安员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有的保安员在牺牲、负伤后都得不到应有的待遇……
      为切实解决中国保安业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国务院从2005年起就开始研究制订相关法规,国家公安部受国务院委托,于2007年起草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反复研究论证,又形成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于2008年2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这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旨在“加强保安服务管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草案明确规定:保安服务企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服务的,一律适用本条例;设立保安服务企业、保安培训机构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自建保安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保安服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对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制、保安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针对保安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权益保障和保安服务活动规范等,草案也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例如保安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就包括: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初中毕业,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此外,草案还明确了保安员的各种责、权、利关系,如:保安员上岗时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违法指令,单位不得因其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待遇;保安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阻碍依法执行公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在2008年内正式颁布施行,保安服务的经营范围、资质认定、监管关系,保安员的招录条件和薪酬水平,以及履行安保职责的权利、义务及合法性、正当性,保安人员与公安部门、社区组织、雇主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一系列原本含混不清的问题,都得到逐一明确。
      六、中国保安档案
     首家保安服务公司:蛇口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于1984年12月18日。蛇口保安服务公司也是中国首家获得“五一劳动奖状”的保安服务公司。1984年底,张中方用从蛇口工业区借来的10万元人民币,在半山腰上租了一间不足40平方米的铁皮房,带着招聘来的3名保安员住了进去。房子上面办公,下面值班。保安员除了跟随广州武警支队的2名教官进行队列、擒拿格斗训练外,还进行法律知识、保安职责、文明礼貌等业务培训。新中国的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就这样诞生并成长起来。接着,张中方自己设计了保安制服:帽子是大檐帽配上漂亮的帽徽,上衣是米黄色西式小翻领短袖,佩挂武装带,左臂还有盾牌,裤子是深蓝色西裤,鞋子是黑皮鞋。张中方的初衷只是改善外资企业日益增多的蛇口工业区的安全保卫情况,没有想到他的报告催生了新中国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并迅速推广到中国各地,由此改变了中国的整个保安机制。保安公司创始人:张中方,现任深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第一位保安员:胡宏荣,男,1961年生,祖籍广东汕头。现任广东胜捷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集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宏荣于1984年12月18日应聘到蛇口保安服务公司,同年12月20日,到蛇口第一家签约单位——海景餐厅上岗。
      第一位保安烈士:陈为炽,1991年4月13日执行任务时被歹徒刺伤右腹,4月15日,经医治无效死亡,年仅23岁,由广东省人民政府追授为“革命烈士”。